香港海關今天(8月26日)公布,今年首7個月,共有13名水果商販因供應不足秤的水果予顧客,承認觸犯《度量衡條例》,被判罰款300 - 10,000元不等。4名近期被發現觸犯《度量衡條例》的水果商販,稍後將被檢控。
政府化驗所的檢驗報告顯示,該17名水果商販出售的水果實際重量,較其宣稱的輕5 - 50%。
其中7名水果商販使用不準確量重器具,10名水果商販則口頭向顧客誇大水果重量。涉案水果包括李子、葡萄、車厘子、茘枝、龍眼、芒果及柑。
海關人員多次喬裝買家,到灣仔、筲箕灣、旺角、佐敦、油麻地和大埔區內市場購買水果;其後重新量度所購買水果的淨重量,並檢查商販的量重器具是否準確。
任何人士供應貨物時,若貨物的實際重量或度量,少於宣稱的供應量,最高可被罰款10,000元;若管有或使用不準確的度量衡器,具作商業用途,最高可被罰款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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