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助理處長(行動)孫貴良表示,非常重視尖沙咀及旺角的兩宗發現可疑物品案件,並竭盡所能把匪徒繩之於法;並強調,警方絕對不容忍任何違法,以及破壞社會秩序及安寧的行為。
他指出,相信兩宗發現可疑物品案件是惡作劇,警方沒有發現涉案兩個可疑裝置內,有炸藥成份或有殺傷力的物品。
孫貴良表示,兩宗事件對市民做成不必要的恐慌,警方譴責有關行為,並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今午(8月14日)約12時接獲舉報,指1名清潔工人在尖沙咀麼地道64號酒店入口對開的花槽,發現1個被電線纏繞,附有充電器的手提電話。
警方下午約2時40分,接獲途人舉報,指彌敦道678號對開,發現1個1呎闊、1.5呎高的綠色紙袋。
警方封鎖尖沙咀及旺角的現場,以及臨時封閉附近道路,進行調查。爆炸品處理課人員拆解兩件可疑物品,證實為「詐彈」,並沒有發現任何爆炸品或令人受傷的物品。人員在旺角的綠色紙袋內,發現1張寫上恐嚇字句的紙條及粉末。
炸彈嚇詐是嚴重罪行,任何人士觸犯有關罪行,可被判罰款150,000元及監禁5年。
市民若有兩宗案件的資料提供,可致電2731 7238與油尖警區重案組,以及2398 6429與旺角警區重案組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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