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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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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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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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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轉讓身份證囚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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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

     沙田裁判法院今天(7月9日)裁定,30歲男子非法轉讓香港身份證給他人罪名成立,判入獄6個月。

 

     入境處人員1月2日在貨櫃碼頭拘捕1名逾期逗留的南亞裔非法勞工;該名非法勞工承認,去年以每月2,000元向被告租用香港身份證,以便在碼頭獲得工作。

 

     人員其後查訪被告的住所,以涉嫌非法轉讓香港身份證予他人的罪名拘捕他,並在其住所發現兩名南亞裔非法入境者。

 

     根據香港法例,沒有合理辯解而向他人轉讓身份證,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入獄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