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
勞工及福利局今天(5月7日)公布,《2008年擄拐和管養兒童(締約方)(修訂)令》5月9日刊憲,加入烏克蘭為締約國家,以便香港與烏克蘭相互實施《國際擄拐兒童民事方面公約》。
《公約》提供有效的國際機制,確保在侵犯管養權的情況下,不恰當地由慣常居住的地方被遷移至另一締約國家的兒童,可盡速送返本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