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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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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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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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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瑞麟父子詐騙罪成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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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瑞麟珠寶前主席謝瑞麟(72歲)及現任主席謝達峰(40歲),串謀向旅行社職員提供合共1億7,000萬元非法回佣、盜竊公司資金及詐騙稅務局,今天(5月9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入獄39個月及5年。

 

     同案被告謝瑞麟珠寶前副主席及財務董事鍾婉玲(46歲)及謝瑞麟副主席及行政總裁Peter Gerardus Van Weerdenburg(49歲),同被判入獄45個月;謝瑞麟珠寶業務推廣總經理王庭芳(52歲)被判入獄51個月。

 

     法官鮑理賢宣判時表示,被告所犯的罪行嚴重,而且有關勾當歷時多年,故須判處他們入獄。

 

     5名被告較早時被裁定共8項罪名成立,包括兩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兩項串謀偽造賬目、3項串謀盜竊及1項串謀詐騙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