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區議會前議員胡記福,較早時承認詐騙議員助理薪金,涉款93,000元;今天(4月7日)在荃灣裁判法院被判入獄4個月,緩刑18個月。
69歲的胡記福,在2002年7月至2003年9月期間,聘請其媳婦為議員助理,月薪6,000元,另加年終奬金3,000元。
他在申請發還營運開支津貼表格上,訛稱他聘請的議員助理並非其親屬。
荃灣區議會秘書處因而批准他提交的15份申請表,並支付津貼合共93,000元,即被告向其媳婦支付的薪金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