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處今天(2月6日)宣布,墨西哥已根據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計劃,處理有關證件;令參與該計劃的成員地區增至18個。
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計劃,旨在讓經商人士在亞太經合組織成員地區內自由進出,促進在亞太區內的商務聯繫。
在香港,凡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及有效護照的香港居民,均可申請商務旅遊證。
申請人必須是真正的經商人士及有需要經常前往亞太經合組織成員地區作短期商務探訪,且沒有犯罪記錄及不曾遭任何參與此計劃的地區拒絕入境。
商務旅遊證的大小如信用卡,有效期一般3年,每次前往亞太經合組織成員地區時可免簽證逗留2 - 3個月。
商務旅遊證持有人在亞太經合組織成員地區的管制站過關時,可享用特別通道並只需辦理簡化的手續。
目前參與該計劃的成員地區共有18個,包括澳洲、汶萊、智利、中國大陸、香港、印尼、日本、南韓、馬來西亞、墨西哥、紐西蘭、巴布亞新畿內亞、秘魯、菲律賓、新加坡、台北、泰國及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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