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今天(2月1日)裁定,31歲的被告李恩然,承認4項串謀欺詐控罪,判處入獄28個月;53歲的魏伯強承認與兩名內地居民假結婚,被裁定兩項串謀欺詐罪名成立,判囚18個月。
案情透露,李恩然與內地居民假結婚,並安排3名香港居民,與3名內地居民假結婚。
案情透露,去年2 - 3月,入境事務處人員逮捕魏伯強及兩名香港居民,他們承認在李恩然安排下,與3名內地居民假結婚,協助他們申請每次訪港90天的簽註及最終來港定居。
李恩然由2005年起,安排假結婚活動以獲取金錢,並在報紙刊登有關徵婚廣告。
入境處表示,有關調查仍在進行,不排除拘捕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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