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今天(1月30日)裁定,麗星郵輪公司總監鄧廣全,收受3間運輸公司東主合共約100萬元賄款罪名成立,判入獄45個月。
法官黃祟厚宣判時表示,被告所犯的貪污罪行嚴重,而且違反誠信,故須判處入獄;並指出,被告長時間收受賄賂,影響香港廉潔的聲譽。
45歲的鄧廣全,是麗星郵輪港務乘船及登岸部總監,案發時負責向運輸公司發出訂單。
案情透露,在1999年11月至2007年7月期間,被告收受宏勝投資有限公司東主、動力快輪海事有限公司東主,以及柏榮運輸有限公司東主,合共約100萬元賄款,以判授運輸訂單給該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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