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080116tc08002
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
2008年1月16日
*
*

執法

*
李少光:不容忍威嚇他人行為
*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表示,警方絕不容忍任何人對他人構成威嚇的行為;過去3年,並沒有政府官員收到恐嚇信的舉報,而涉及立法會議員的個案則有23宗,其中9宗已偵破。

 

     李少光今天(1月16日)在立法會會議書面回覆譚耀宗的提問時表示,警方極為關注政界人士收到恐嚇信件的個案;去年的個案數目較往年增加,不排除可能是與去年舉行的數項大型選舉,個別人士對選舉事宜有過激行為所致。

 

     根據警方資料,去年立法會議員收到恐嚇信的舉報共19宗,其中7宗已偵破;前年則有4宗舉報,兩宗已偵破;合共涉及22名議員。

 

     李少光強調,香港是法治之區,治安情況穩定。一般來說,這類案件集中由富經驗的調查隊跟進,讓調查人員更全面掌握同類案件的案情和發展,以及更有效地研究和分析不同案件所搜集到的證據和資料。

 

     警方這種集中經驗和資源的安排,並全面掌握同類案件的調查模式,對偵破該類案件的效率大有幫助;但他強調,對警方最有效的幫助,始終是受害人第一時間的舉報和提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