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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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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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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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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電台藐視法庭展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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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訟法庭今天(1月15日)已批予許可,准許律政司司長就民間電台無牌廣播禁制令一事,對若干受禁制令約束的人,包括禁制令指明的被告人,展開處理干犯藐視法庭罪的法律程序。

 

     按法院規則,律政司須於14天內向法庭呈交動議通知書,並把該通知書送交予有關人士。聆訊日期待定。

 

     高等法院1月10日發出禁制令,禁止民間電台進行非法廣播。然而,電訊管理局同日在102.8兆赫,偵測到無牌無線電傳送,主要傳送民間電台在旺角舉行的公開論壇的話音內容。

 

     律政司1月12日上午向法院提交文件,對若干受民間電台無牌廣播禁制令約束的人,包括禁制令指明的被告人,申請展開處理有人干犯藐視法庭罪的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