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今天(1月11日)公布,決定縮減邊境禁區的覆蓋範圍,由約2,800公頃減至約400公頃;沙頭角邊境禁區界線,也向北移至沙頭角墟的入口。
有關的邊界圍網及相關的道路工程,分4階段進行,最快2009年年底展開,2012年年底完成。
保安局2006年9月公布初步檢討邊境禁區覆蓋範圍的結果,原建議把現有邊界巡邏通路以南的所有土地釋出邊境禁區,只保留邊界巡邏通路和通路以北地區,包括落馬洲河套和蠔殼圍地區,以及沙頭角海和可供過境的地點為邊境禁區,即邊境管制站和沙頭角墟。
依此建議,邊境禁區的陸地覆蓋範圍將由約2,800公頃,縮減至約800公頃。
開放得月樓下灣村
經2006年9月至11月諮詢鄉議局、城市規劃委員會、環境諮詢委員會、有關的區議會和鄉事委員會後,保安局決定,釋出落馬洲河套(約100公頃)和鄰近的蠔殼圍(約300公頃)土地,令邊境禁區的覆蓋範圍,進一步減至約400公頃。
河套和蠔殼圍以北的渠務署維修用通路,將用作邊界巡邏通路;沿該通路兩邊,分別設置主圍網和輔助邊界圍網。
釋出河套和蠔殼圍後,得月樓和下灣村兩條鄉村不再屬於禁區範圍,符合當地居民的訴求。
分別位於蓮麻坑西北面和白虎山北面的兩幅土地,也從邊境禁區釋出,回應鄉事社區人士的意見。
沙頭角限制須維持
至於沙頭角墟的邊境禁區範圍,由於中英街沒有正規的管制站設施,也沒有實質屏障顯示香港和內地的界線,加上沙頭角走私和非法入境活動持續,這些保安風險顯示,有需要維持沙頭角墟的邊境禁區限制,但沙頭角邊境禁區界線,將北移至沙頭角墟的入口,即「一號閘」位置。
保安局表示,繼續與當地居民商討容許遊客利用沙頭角公眾碼頭,前往新界北東岸和附近離島的方案,期望得出雙方均可接受的安排。
新的邊境禁區界線將分階段實施,有關土地可盡快釋出禁區。經考慮當地的地勢和涉及的工程安排,邊界圍網及相關的道路工程會分4階段進行。
在獲得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撥款後,首階段(米埔至落馬洲管制站)及第4段(蓮麻坑至沙頭角)的工程,可望於2009年年底同時展開,2010年年底完成。
圍網工程四期進行
第2段(落馬洲管制站至梧桐河)的工程,在2009年年底進行,2011年第3季完成。第3段(梧桐河至蓮麻坑)的工程,2010年年底在完成收地程序後展開,約於2012年年底完成。
規劃署已展開研究,探討從邊境禁區釋出的土地的發展潛力和限制,以及按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制訂規劃大綱,為制訂法定圖則作準備,以便為區內的保育和發展提供指引。
該項研究包括進行策略性環境影響評估,其結果和建議將有助制定從環境角度認為可以接受的規劃大綱。
該項研究2009年年中,即新的邊境禁區界線生效前完成,從邊境禁區釋出的土地的概念規劃圖,預計今年年上半年備妥和公布,以諮詢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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