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天(1月3日)公布,在截至昨天止的全港性道路安全運動中,拘捕91名涉嫌干犯與酒後駕駛有關的違例事項的駕駛人士;期間共有519名市民自願進行酒精呼氣測試。
該項道路安全運動由去年12月16日展開,至1月2日結束;期間警員巡查全港各酒吧及食肆區,並派發36,689張宣傳單張,呼籲駕駛者飲酒後切勿駕駛。
期間警方共拘捕91名涉嫌干犯與酒後駕駛有關的違例事項的駕駛人士,並有519名市民自願進行酒精呼氣測試。
駕駛人士酒後駕駛,最高可被判罰款25,000元、監禁3年及被記10分違例駕駛記分,或可能喪失駕駛資格。
警方農曆新年期間再展開道路安全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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