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
律政司今天(12月31日)發表《香港仲裁法改革及仲裁條例草案擬稿諮詢文件》,諮詢期至2008年4月30日。
諮詢文件建議消除現行《仲裁條例》中,本地仲裁與國際仲裁之間的分別;並建議在《國際商事仲裁示範法》的基礎上,訂立適用於各類仲裁的單一仲裁制度。
律政司指出,改革旨在使仲裁法更易於應用,並有助推廣香港作為區域性法律服務及解決爭議中心。
香港仲裁法委員會2003年報告書中,提出改革建議;由法律政策專員主持,成員包括政府官員和私人執業仲裁專家的部門工作小組,負責就條例草案擬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