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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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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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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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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健工程違安全例罰八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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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

     九龍城裁判法院今天(12月31日)裁定,鴻健工程違反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規定,判罰款80,000元。

 

     案件涉及5月9日土瓜灣區1個地盤的致命意外,1名工人手持供照明用的太陽燈工作時觸電身亡。

 

    《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規定,東主須為僱員設置及保持安全和不會危害健康的工作系統;條例也規定,東主須提供所需的監督,以確保僱員的健康及工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