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副秘書長(運輸)李麗儀表示,當局建議賦權警方在毋須合理懷疑下,也可要求司機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目的是增加阻嚇及預防作用。
警方會制訂內部指引,並擬引入快速酒精測試器,確保不會引起市民及司機太大不便。
李麗儀今早(12月22日)出席港台節目「星期六問責」時說,全球有不少國家也賦權警方在毋須合理懷疑下,可要求司機進行酒精呼氣測試,例如韓國、澳洲、新西蘭及歐洲。
警方制訂內部指引
她指出,警方執行隨機酒精測試時,會十分小心,並制訂內部指引,確保不會引起市民及司機太大不便。
警務處交通總部高級警司(行政)朱明寶表示,根據指引,只有曾接受處理酒後駕駛個案訓練的警務人員,才可以進行隨機酒精測試行動;現時約有1,100名警務人員曾接受有關訓練。
她強調,不會任意截車進行酒精測試,只會在進行路障行動時,在安全情況下才進行有關測試行動。
警方現計劃引入的快速酒精測試器,可在3 - 4秒內辦別司機的呼氣樣本有沒有酒精;只有樣本有酒精的司機,才需要進行現時較繁複的呼氣測試。
培養良好駕駛態度
推行暫准駕駛執照計劃方面,當局建議修訂法例,把計劃的應用範圍擴大至私家車及輕型貨車的新牌司機,藉此提升道路安全。
李麗儀指出,這項措施旨在防止新牌司機,在對車的性能及路面情況不太熟悉的情況下,出現「快車」、「超車」的行為;並期望,新牌司機在首年內培養良好駕駛態度。
數字顯示,駕駛經驗不足1年的私家車及客貨車司機,涉及交通意外的數字,遠較具1年以上經驗的司機為高;由此可見,駕駛經驗對司機是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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