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投資騙案囚五年
高等法院今天(10月5日)裁定,52歲男子行使虛假文件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名成立,判處入獄5年。
被告在2004 - 05年期間,以虛假外國護照購入4間空殼公司,並以該些空殼公司的名義,在港開設4個銀行戶口。
他自稱投資顧問人士並致電一些海外受害人,游說他們購買高回報投資產品或出售其現有資產。涉案金額合共3,59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