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
入境事務處今天(9月13日)表示,所有在2003年6月23日前發出,出生年份是1970 - 1979年的舊身份證,9月17日(周一)起失效。
該年齡組別的居民,如仍未換領智能身份證,應立即提出申請。
舊身份證持有人如因不在香港而未能在指明換證限期內換領新身份證,須在返港後30天內提出申請。
任何人士如沒有合理解釋而未能在指明換證限期內換領新身份證,即屬違法,可被判罰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