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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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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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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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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子串謀行騙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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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務處

     區域法院今天裁定,兩名年齡分別是30歲及26歲的男子串謀行騙,判入獄4年至4年8個月不等。

 

     案中44歲女事主透過報章廣告申請出任辦公室助理,2005年6月開始在黃大仙1間公司工作,認識公司內兩名自稱營業代表的被告,並被他們利誘購入1隻鑚石手鐲,之後將之售予1名指定顧客獲利。

 

     兩名被告同年7月9日至11日期間,再利誘受害人購入4隻鑚石手鐲,總值15,700元,但她7月12日突然被解僱。

 

     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調查後採取行動,同月拘捕該兩名男子,其後控以串謀行騙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