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宣布,行政長官委任陳慧敏、吳重儀、余焯文、香淑嫻及朱仲強為特委裁判官。
香淑嫻及朱仲強的任命分別由7月23日及8月1日起生效,其他3人的任命由7月16日起生效。
陳慧敏生於1968年,1996年取得沃爾沃漢普敦大學的法學學士學位,翌年取得香港城市大學的法學專業證書,1999年獲大律師資格。1992年加入當時的律政署擔任法庭檢控主任,2001年起私人執業。
吳重儀生於1965年,1997年沃爾沃漢普敦大學的法學學士學位畢業,翌年取得香港大學的法學專業證書,其後取得倫敦大學的法學碩士(知識產權)學位;1992年擔任法庭檢控主任,2001年獲事務律師資格。自2006年起任暫委特委裁判官。
余焯文1953年出生,1993年取得倫敦大學的法學學士學位,1996年取得香港大學的法學專業證書,1998年取得城市大學的法學碩士學位。1999年在香港獲事務律師資格,同年開始私人執業,曾數次獲任為暫委特委裁判官。
香淑嫻2000年取得倫敦大學(校外)的法學學士學位,翌年取得香港大學的法學專業證書;2003年獲事務律師資格。1995年加入當時的律政署擔任法庭檢控主任,自2003年起私人執業。
朱仲強1958年出生,1994年取得沃爾沃漢普敦大學的法學學士學位,1996年及1997年分別在英國及香港獲大律師資格。1989年加入當時的律政署擔任法庭檢控主任,1995年晉升為高級2等法庭檢控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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