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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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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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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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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馬洲檢三百公斤走私豬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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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馬洲檢三百公斤走私豬肉
打擊走私:食物環境衞生署及海關在落馬洲管制站檢獲約300公斤懷疑走私新鮮豬肉。

     食物環境衞生署及海關在落馬洲管制站撿獲約300公斤懷疑走私新鮮豬肉,並拘捕兩名男子。

 

     今早約7時,食環署及海關人員在落馬洲管制站截查1輛私家車,在車上撿獲藏於12個膠袋內,沒有衞生證明書的豬肉。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下的《進口野味、肉類及家禽規例》,任何人士不得在沒有官方證明書的情況下輸入野味、肉類、家禽或違禁肉類,違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

 

     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士企圖進口或出口未列載貨艙單貨物,均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食環署將繼續密切監察本港零售層面出售的肉類,並採取嚴厲執法行動,以保障食物安全及公眾健康。

 

     任何人士如對零售商出售的肉類有所懷疑,應致電2868 0000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