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最新的調查顯示,78.7%受訪者表示願意舉報貪污,是歷年最高的百分比,表示願意在舉報貪污時透露身份的市民佔72%。
在2006年,廉署接獲的具名舉報比例達73%,是成立以來最高的。
調查結果也顯示,80.3%受訪者認為廉署辦案時大公無私,是1993年首次進行有關調查以來最高的比例;68.5%認為廉署的反貪污工作十分有效或有效;92.6%相信廉署把收到的舉報保密,約70%相信廉署不會濫用權力,兩者均是歷年最高的比例。
同時,97.2%受訪者表示,對廉署的信心繼續維持或增加,百分比是自1997年以來最高;65.4%認為本港的貪污情況並不普遍,而82.2%則相信來年貪污個案減少或維持不變。
雖然受訪者對本港的貪污情況保持樂觀,但對公務員及商界貪污的容忍度平均評分非常低,分別是1.1分及1.8分。0分代表完全不能容忍貪污,10分代表完全可以容忍。
這項調查在去年底進行,成功抽樣訪問了1,534名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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