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今天裁定,4名人士在未經許可下,為收數公司檢取5間銀行客戶的個人資料,分別判入獄10個月至兩年半。
區域法院法官邱志立判刑時指出,被告的行為令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蒙污,並嚴重打擊市民對銀行制度的信心。
4名被告是41歲的誠信企業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信達收賬服務中心合夥人盧寶順、42歲的誠信僱員熊釨然、29歲銀行前僱員歐陽玉蓮,以及歐陽玉蓮38歲的兄長歐陽致輝。
盧寶順較早時被裁定1項串謀及1項煽惑他人取用電腦目的在於不誠實地獲益罪名成立,被判監兩年半。
熊釨然較早時承認3項串謀及1項煽惑他人取用電腦目的在於不誠實地獲益,判囚18個月。
歐陽玉蓮及歐陽致輝,各承認1項串謀取用電腦目的在於不誠實地獲益,分別被判監10個月及12個月。
案情透露,2003年1月至2005年6月期間,盧寶順曾多次與熊釨然及多名銀行職員串謀,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檢取銀行客戶的個人資料,協助盧寶順的收數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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