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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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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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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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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馬洲檢100公斤走私豬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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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環境衞生署

     食物環境�生署及海關今天採取聯合行動,在落馬洲管制站截獲約重100公斤、沒有�生證明書的豬肉;並拘捕1名男子。

 

     今早約6時,食環署及海關在落馬洲管制站截查1輛私家車,在車上撿獲該批分別藏於5個膠袋內的豬肉。

 

     根據《進口野味、肉類及家禽規例》,任何人士不得在沒有官方證明書的情況下輸入野味、肉類、家禽或違禁肉類,違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

 

     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士企圖進口或出口未列載貨艙單貨物,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