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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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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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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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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罰款人士可被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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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務處

     香港警務處今天表示,4月15日起落實審計署就警方執行不繳付罰款手令的情況提出的建議,並加強執法,拘捕因拖欠罰款而被法庭通緝的人士。

 

     有關措施包括:向前線警員發出清晰行動指引,執行不繳付罰款手令;前線警區密切監察執行情況;以及在各出入境管制站加強緝捕。

 

     警方表示,已制訂行動計劃,找尋及拘捕涉及多項不繳付罰款手令的人士;並在落實行動一段時間後檢討。

 

     任何人士若有拖欠罰款,應盡快繳付,否則可遭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