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070411tc08005
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
2007年4月11日
*
*

頻危物種

*
機場檢1100條走私蛇
*

     漁農自然護理署表示,復活節期間在香港國際機場檢獲約1,100條從泰國非法偷運到港的蛇。

 

     該批蛇由尼龍袋包裹,分別藏在60個箱內,連同其他71個載有魚類的箱子,4月8日空運抵達本港機場清關。漁護署在海關協助下,利用X光偵測該批非法進口蛇。

 

     該署相信該批蛇屬瀕危物種的水律,充公後已送往上水的動物管理中心;並研究提出檢控。

 

     該署去年檢獲約3,700隻爬蟲類動物、16隻狗、4隻貓和8隻其他哺乳類動物非法偷運到港。

 

     任何人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和監禁兩年。《公眾�生(動物及禽鳥)規例》規定,非法進口動物可被罰款2,000元,涉及的動物會被充公。

 

     欲查詢動物入口或舉報偷運個案,可致電1823與漁護署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