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子賴燕梅及陳惠�涉及假結婚個案,今天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串謀欺詐,以及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的控罪,分別被判入獄15個月及16個月。
42歲的賴燕梅承認1項串謀欺詐及1項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的控罪,合共被判監15個月。
她3月7日在中港碼頭管制站被入境處人員截獲,其後承認接受中間人的建議,以10,000元人民幣的代價,與1名香港居民假結婚,以便申請每次訪港90天的簽註來港。
她去年3月與其假配偶在內地結婚,其後曾來港,並向入境管制人員虛稱探望其丈夫。
47歲的陳惠�承認1項串謀欺詐及兩項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的控罪,被判入獄16個月。
陳惠�3月8日在落馬洲管制站被入境處人員截獲,其後承認以16,000元人民幣的代價,與1名香港居民假結婚,以便申請每次訪港90天的簽註來港尋找工作並希望最終來港定居。
她2005年8月與其假配偶在香港結婚,其後每次來港時,均向入境管制人員虛稱探望其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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