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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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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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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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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頭廚受賄罪成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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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

     58歲酒店頭廚洪守智,因接受下屬提供的妓女服務,作為撰寫良好評核報告的報酬,今天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1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成立。

 

     裁判官梁榮宗押後至4月24日宣判,以待被告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洪守智獲准以現金40,000元保釋外出。

 

     1996年1月至2004年5月間,被告任職半島酒店頭廚,其下屬資深廚師黃茲灝,每周為被告支付嫖妓費約300元。

 

     黃茲灝較早時承認1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押後至4月24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