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裁判法院今天裁定,香港居民甄榮富為1名內地訪客辦理登機手續,判處入獄8個月。
51歲的甄榮富承認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的控罪。根據《盜竊罪條例》,任何人士以欺騙手段而不誠實地取得他人的服務,可判監10年。
去年9月,涉案的內地男子被發現持有載有甄榮富名子的偽造香港特區護照及香港身份證,並準備登上前往加拿大的客機。
該名內地男子較早時已被判監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