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處呼籲1938 - 1942年出生的人士,應在3月31日或之前申領智能身份證。
入境處鼓勵長者的親友陪同他們辦理申請手續,而為免申請人舟車勞頓,也可授權年滿18歲的人士代領新證。
任何人如沒有合理辯解而未能在指定換證限期內換領新身份證,即屬違法。違例者可被檢控,並可被判罰款5,000元。
市民如因不在香港,而未能在指定換證限期內換領新身份證,須在返港後30天內補辦換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