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賽馬會前聘約騎師萬成,因提供賽馬「貼士」換取報酬,今天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成立,判入獄30個月。
法官鮑理賢宣判時指出,被告嚴重違反誠信,故須判處入獄;並表示,本港的賽馬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法庭須維護賽馬的公正廉潔。
案情透露,37歲的萬成在2005年12月14日至去年7月3日期間,共收受約70 - 80萬元派彩獎金,作為提供賽馬「貼士」予商人劉維正的報酬。
去年7月3日,萬成從劉維正收受25萬元現金,作為提供「貼士」的報酬。萬成及劉維正被廉署人員當場拘捕。法官今天下令充公該筆25萬元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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