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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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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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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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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加共體須先了解簽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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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

     入境事務處今天宣布,加共體中10國將於1月15日至5月15日的4個月期間,實行統一特殊簽證,6個現時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無須持簽證可前往旅遊的國家,須申領合適的簽證。

 

     入境處表示,據悉,這項安排是為了配合2007板球世界杯賽的特別保安及其他相關的考慮。

 

     該10個國家為安提瓜和巴布達、巴巴多斯、多米尼克國、格林納達、圭亞那、牙買加、聖基茨和尼維斯、聖盧西亞、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及特立尼達和多巴哥。

 

     現時,在上述加共體10國之中,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無須持簽證前往6國旅遊,包括多米尼克國、牙買加、聖基茨和尼維斯、聖盧西亞、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及特立尼達和多巴哥。

 

     但鑑於統一特殊簽證的實施,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於上述期間前往該些國家,須申領合適的簽證。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仍須持簽證前往其餘4國:安提瓜和巴布達、 巴巴多斯、格林納達及圭亞那。

 

     入境處希望前往加共體上述10國的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應預先諮詢相關國家在港的領事館或瀏覽網頁,以了解簽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