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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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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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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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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內地男子假結婚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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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

     沙田裁判法院今天裁定,3名內地男子因與香港居民假結婚,判處入獄12 - 18個月不等。被告分別是38歲的高建立、43歲的陳永增和37歲的徐明宏。

 

     高建立承認兩項向入境事敄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的控罪,被判監18個月。陳永增承認串謀欺詐,判入獄12個月。徐明宏承認串謀欺詐及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合共判處入獄18個月。

 

     去年12月12日,入境處在1次反非法勞工行動中,截獲3名被告。在警誡下,3人承認為申請探親簽註來港尋找工作,向中間人付出23,000 - 35,000元,安排與香港女子假結婚。

 

     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可被依法取消身份證或居留資格,並被遣反原居地。

 

     根據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亦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15萬元及入獄14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