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與1,270萬元偽造賬目案有關而被香港警方通緝的44歲男子,今天由美國引渡回港。
他已被落案控以14項偽造賬目,和7項以欺騙手段在銀行紀錄內促致記項,明天(12月2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初步調查顯示,該名男子1995年11月至12月期間操控4間貿易公司,並利用提貨單據,騙取銀行約1,270萬元預支現金。他隨後安排調走貿易公司戶口中的款項。
銀行後來發現有關提貨單據屬偽造,1996年5月13日向警方報案。警方其後發現,該名男子於1997年1月由香港前往美國。
今年8月24日,美國警方根據香港警方要求,在拉斯維加斯拘捕該名男子;今天引渡回港。
返回頁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