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在12月17日至1月1日期間,推行全港道路安全運動,提高市民的道路安全意識,並特別針對酒後駕駛。
期間各總區道路安全組的人員在酒吧林立的地區,邀請市民自願進行酒精呼氣測試,以及派發宣傳單張,呼籲司機切勿酒後駕駛。警方也會嚴厲執法,打擊酒後駕駛。
今年首11個月共有13,435宗交通意外,較去年同期減少258 宗,其中85宗涉及酒後駕駛。
駕駛人士切勿酒後駕駛,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25,000元、監禁3年及被記10分,或可能喪失駕駛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