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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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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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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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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公司前股東詐騙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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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

     投資公司前股東戴樹昇在1項丁屋發展計劃中串謀詐騙,被廉政公署通緝;其後由加拿大引渡回港接受起訴,今天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被判入獄兩年半。

 

     暫委法官祁士偉宣判時說,被告所犯的罪行違反誠信,故判處入獄;並下令把被告餘下5項盜竊罪名紀錄在案。

 

     53歲戴樹昇是裕寶投資有限公司前股東。1997年5月,柏朗投資有限公司同意出價1,320萬元收購裕寶在西貢斬竹灣的丁屋項目。

 

     被告串同當時為執業律師的陳彼得,向裕寶董事及其他股東虛假地表示,柏朗願意出價820萬元。

 

     被告在廉署調查期間離港往加拿大,香港法院在2003年9月發出通緝令。去年8月,加拿大司法部部長下令送戴樹昇回港接受起訴。

 

     陳彼得早前被裁定串謀詐騙罪名成立,並於2004年3月判入獄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