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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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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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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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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青少年犯罪措施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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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務處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指出,從18歲以下青少年涉及案件,和當中涉及引致他人傷亡的個案的整體數字而言,情況並沒有惡化的�象。

 

     然而,了解到預防工作的重要,因此一直積極投入資源,採取跨專業及跨界別合作的策略,處理青少年罪行問題。

 

     10 - 17歲青少年涉及的案件,在2004年共有7,566、2005年為6,821宗,今年首3季共5,016宗;其中引致他人傷亡的個案,分別為1,169、1,091及798宗,佔整體青少年個案15 - 16%。

 

     李少光今天在立法會表示,處理青少年罪行的策略重點,是「及早介入」及「引導青少年重返正軌」。

 

     他指出,在預防青少年犯罪方面,警方一直與不同的社會機構合作,舉辦超過50項的青少年活動和項目,以提高青少年的責任感、自律精神及防止罪案的意識。

 

     李少光強調,各有關部門會繼續與社會服務機構、學校及家長加強合作,以處理青少年犯罪的問題。

 

     他表示,雖然連串預防青少年罪行的措施已見相當效用,但仍繼續透過促進跨專業、跨界別與及政策局和部門之間的討論和合作,定時檢視有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