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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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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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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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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行劫銀行囚六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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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務處

     高等法院今天裁定,1名35歲男子因行劫銀行罪成,判處入獄6年6個月。

 

     被告今年2月18日至4月11期間,在九龍3處不同地方行劫3間銀行。案發時,被告向銀行櫃檯職員展示1支腐蝕性液體及1張紙條,要求職員交出款項。

 

     被告在2月18日及3月4日,分別在兩間銀行劫去36,000元及43,100元;在4月11日,他在另一間銀行企圖行劫,但事敗逃去。

 

     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經過深入調查後,鎖定被告為疑犯,4月21日在彌敦道與柯士甸道交界將其拘捕。被告承認兩項行劫及1項企圖行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