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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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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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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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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款電燈籠不安全

     海關測試市面出售的玩具燈籠及熒光棒的結果顯示,8款電燈籠、4款傳統紙燈籠和兩款熒光棒有不同問題;將根據法例,書面警告或檢控有關的供應商。

 

     海關最近測試巡查136間出售玩具燈籠及熒光棒的零售店,並把8款玩具電燈籠、16款傳統紙燈籠和5款熒光棒樣本,送交政府化驗所作安全測試。

不安全電燈籠
不安全電燈籠
不安全紙燈籠
不安全、不好玩:左圖的玩具電燈籠欠缺法例所需標示,其電池可能對兒童構成窒息危險。中圖的玩具電燈籠沒有法例所需標示,右圖的傳統紙燈籠沒有附上安全警告。

紙燈籠熒光棒有問題

 

     結果顯示,6款傳統紙燈籠和3款熒光棒通過安全測試;但其中8款電燈籠沒附有規定的電池安全使用指示、4款傳統紙燈籠沒有附上有關鋒利邊緣及突出物的安全警告語,以及兩款熒光棒沒有在包裝上標示規定的識別標記。

 

     政府化驗所正測試餘下6款傳統紙燈籠。

 

     8款電燈籠樣本沒附有規定的電池安全使用指示,例如「不可混合使用新舊電池」、「不可將鹼性、標準(碳鋅)或可充電(鎳鎘)電池混合使用」等;電池箱也沒有標明正確的電池極性及電壓。

 

     在該8款電燈籠中,1款電燈籠的電池細小,毋須任何螺絲刀或家居工具,也可徒手輕易取出,可能對兒童構成窒息危險。政府化驗所其後界定,這款電燈籠的危險為低風險。

 

發聲部分符歐洲標準

 

     4款傳統紙燈籠沒有附上有關鋒利邊緣及突出物的安全警告語,而兩款熒光棒沒有在包裝上標示規定的識別標記,即本地製造商、進口商或供應商的名稱及地址。

 

     在測試的8款玩具電燈籠中,6款可發聲。政府化驗所的報告指出,所有測試樣本的發聲部分,均符合歐洲安全標準中發聲玩具的音量標準。

 

     家長應注意燈籠及熒光棒的潛在危險,為兒童選購這些應節玩具時,應加倍小心。不安全燈籠常見造成的危險,包括由於電池過熱或懸掛燈籠時蠟燭的高溫引致灼傷。

 

     以下為一些安全建議:

 

•不應讓3歲以下兒童在沒有成人看管下玩電燈籠、傳統紙燈籠及熒光棒;

 

加上膠貼以減低音量

 

•不應讓兒童把玩具發聲部分貼近耳邊;

 

•在燈籠發聲位置加上膠貼,以減低音量;

 

•留意應節用品上的警告說明,並依從使用指示;

 

•當熒光棒發光後,不應再度拗折;在熒光棒熄滅後須即時棄掉;

 

•如意外接觸到熒光棒內的化學物,應立即用大量清水�洗並求醫;

 

•不讓燃點的燈籠放在無人看管的地方及放近易燃物品。當懸掛燈籠時,小心蠟燭的高溫。

 

     海關去年曾巡查122間出售玩具電燈籠、傳統紙燈籠及熒光棒的零售店,抽取樣本作測試;並檢控了1人,以及書面警告48間供應商。

 

     市民舉報有關不安全玩具、兒童產品和消費品,包括玩具燈籠,可致函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11樓海關檢控及消費者保障科,或致電海關24小時舉報熱線2545 6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