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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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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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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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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仁龍:港法制全面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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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仁龍
專業獨立: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指出,香港仍是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兩個法律專業仍然強大而獨立。

     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表示,香港自回歸以後法律和法制得以延續的承諾,不僅在形式上,而且在實際上都得到兌現。

 

     黃仁龍今天在華盛頓布魯金斯研究院舉辦的午餐會上表示,香港仍是個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兩個法律專業仍然強大而獨立。

 

     至於司法機構,香港的法官全是根據獨立委員會的推薦,以及其本人的司法和專業才能而選用。

 

     他指出,捍�法治和保障市民的權利和自由,司法獨立至為重要;並表示,香港的法院獨立而稱職,教香港引以為榮。

 

     他說,香港在911事件後,已加強反恐措施,包括制訂法例,以實施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373號決議,以及打擊洗黑錢財務行動特別組織針對恐怖分子融資活動提出的特別建議。

 

     這些措施,賦予香港政府打擊恐怖活動的權力,包括可以「凍結」恐怖分子的財產、禁止向恐怖分子供應武器、要求舉報可疑的資金交易,以及讓執法部門可以向外國執法機關提供相關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