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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9月5日
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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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涉假護照案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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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

     入境事務處拘捕3名內地居民,他們涉嫌管有偽造的旅遊證件,並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目的地的申述;1名新加坡籍女訪客,也因涉嫌協助其中1名內地居民辦理登機手續而被拘捕。

 

     入境處人員昨天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該兩男1女內地居民,當時他們企圖使用偽造的新加坡護照,登上飛往三藩市的航機,並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目的地的申述。他們在登機閘口被拘捕。

 

     3名被捕人士承認他們均是內地訪客,數天前持內地旅遊證件經陸路管制站入境。

 

     他們昨天持內地旅遊證件辦理離境手續,並向入境處人員聲稱分別前往泰國及上海。

 

     該名新加坡籍女訪客因涉及上述案件同被拘捕。她被發現為其中1名內地居民辦理登機手續。

 

     該名內地居民所持的偽造新加坡護照,也載有她的名字。該名新加坡籍女子仍被扣留調查。

 

     根據香港法例,任何人士管有偽造旅行證件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15萬元及入獄14年;協助及教唆者同屬有罪。

 

     任何人士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亦屬違法,最高罰款15萬元及入獄14年,協助及教唆者也可被檢控及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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