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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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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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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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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續向程翔家人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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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談程翔案
盡力協助:行政長官曾蔭權表示,特區政府繼續與程翔的家人保持緊密聯絡,因應他們的意願,盡力提供一切可行的協助。

     行政長官曾蔭權表示,特區政府不適宜評論內地法院個別案件的細節;在「一國兩制」的原則下,特區也不能干預內地的執法及司法制度,正如內地當局不會干預香港的司法及執法。

 

     北京市第2中級人民法院今早裁定,本港資深新聞從業員程翔因間諜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以及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

 

     曾蔭權中午會見記者時表示,內地法院就程翔案件已有裁決,特區政府不適宜評論個別案件的細節。

 

     不過,特區政府繼續與程翔的家人保持緊密聯絡,因應他們的意願,盡力提供一切可行的協助。

 

     根據《新華社》報道,北京市第2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對程翔涉嫌間諜案作出一審判決,以間諜罪判處程翔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以及沒收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

 

     曾蔭權表示,非常關注程翔的個案,並一直與他的家人保持聯絡;並已向中央政府反映其家屬的要求和申訴,以及香港各界別人士,包括立法會保事務委員會及記者協會對事件的關注。

 

     他強調,特區政府在提供協助時,必須尊重及遵守「一國兩制」的原則,不能干預內地的執法及司法制度,正如內地當局不會干預香港的司法及執法。

 

     曾蔭權說:「今天內地法院就程翔案件已有了裁決,特區政府不適宜評論個別案件的細節。

 

    「不過,我可以保證,特區政府將繼續與程先生的家人保持緊密的聯絡,因應他們的意願,盡力提供一切可行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