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委員會在2005 - 06年度,共批出982萬元予暴力及執法傷亡事件受害人或其家屬。
委員會的年報顯示,這些款項發放給413宗新個案及312宗覆核個案。金額最高的個案,是發放給1宗謀殺案受害人家屬,金額為118,810元。
年度內,委員會共接獲436宗暴力傷亡賠償申請,少於上年度的563宗申請個案。
該等暴力傷亡賠償申請個案中,370宗涉及襲擊或傷人,46宗涉及搶劫、盜竊或爆竊,14宗與兇殺、謀殺或誤殺有關,兩宗與縱火、高空墮物有關,兩宗涉及強姦╱性侵犯。
社會福利署表示,經警方轉介的個案佔247宗,由受害人或其家屬直接申請的有124宗,64宗因應委員會秘書處的外展服務而提出申請,而經社署辦事處轉介的個案則有1宗。
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旨在提供特惠補助金給因暴力罪行或因執法人員執行職務時,使用武器而傷亡或傷殘的人士。
如該名人士已死亡,則提供特惠補助金給其家屬。該計劃毋須審查申請人的經濟狀況,也毋須任何人士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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