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林永康被控涉嫌身為公職人員行為不當,並懷疑利用虛假文件詐騙海外膳宿津貼;今天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11月16日,林永康准以10萬元現金及10萬元人事擔保外出。
廉政公署昨天落案控告林永康,指他涉嫌身為公職人員行為不當,並懷疑利用虛假文件詐騙海外膳宿津貼。
今天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1月16日,林永康以10萬元現金及10萬元人事擔保外出。
58歲的林永康被控身為公職人員行為不當,以及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等4項罪名。
林永康被控涉嫌在2005年2月8日至7月12日,擔任署理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期間,故意及意圖作出構成罪行的不當行為。
被告涉嫌就出席多次會議,不誠實地申領由香港前往澳洲墨爾本的來回機票開支;以及不誠實地申領100%海外膳宿津貼,以支付出席有關會議期間的住宿、膳食及其他開支。
在2001年8月11日至2003年10月20日,林永康擔任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期間,涉嫌利用虛假文件申請海外膳宿津貼,意圖欺騙個人資料私隱專員。
有關文件載有懷疑虛假陳述,指被告可享有合共4,288澳元(約25,000港元)的海外膳宿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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