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060713tc08011
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
2006年7月13日
*
*

法庭

*
黃宏生盜公司資金囚六年
*
廉政公署

     創維數碼控股前主席黃宏生和前執行董事黃培昇,因盜取公司資金合共超過5,000萬元,並就公司發放認股權串謀詐騙,今天在區域法院各被判入獄6年。

 

     49歲的黃宏生及38歲的黃培昇,上周五(7月7日)同被裁定兩項串謀盜竊及1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黃宏生另被裁定串謀盜竊罪名成立。

 

     法官簡仕勳宣判時指出,被告所犯的罪行嚴重,牽涉款項的金額巨大;並斥責兩人的行為違反誠信。

  

     案情透露,兩人2000年11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期間,串謀羅玉英及王鵬,偷竊1筆屬於Skyworth Computer & Network Company Limited的逾220萬元款項,以及1筆屬於Skyworth Digital Technology (Holding) Company Limited的款項,涉及款額逾4,800萬元。

 

     黃宏生2001年1月2日至6月27日期間,串謀羅玉英偷竊1筆屬於Skyworth (Group) Company Limited 的50萬元款項。

 

     案情透露,2000年11月1日至2004年11月3日期間,黃宏生及黃培昇串謀羅玉英和王鵬,詐騙創維。

 

     控罪指他們訛稱王鵬獲Skyworth Digital Technology聘用為顧問,負責拓展該公司及創維在內地的業務。

 

     他們訛稱王鵬作為Skyworth Digital Technology的顧問,有權承受合共2,500萬股、分4年行使的創維認股權。

 

     被告透過上述訛稱,導致創維給予王鵬合共1,875萬股、每股0.336元的認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