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子涉嫌供應食品予惠康超級市場時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刑事訴訟程序條例》,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今天在東區裁判法院分案提堂。
大時代(國際)貿易公司經營者邱健誼(44歲),涉嫌分別於2004年8月及2005年8月,向惠康超級市場區域經理阮文蘇提供利益,即提供有關洋蔥供應的聯營協議合約及╱或優待,作為阮文蘇在惠康與被告業務上曾經予以優待的報酬。
邱健誼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9月25日審訊,裁判官�以寬批准被告以現金10,000元保釋。
在另一宗案件,55歲的周錦源,涉嫌於2005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協助和教唆貿易公司董事向阮文蘇提供相等於臘腸售價5%的佣金,作為阮文蘇在該貿易公司向惠康供應臘腸時予以優待的報酬。
周錦源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9月22日審訊,被告准以現金5,000元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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