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在世界盃賽事舉行期間加強執法,打擊任何形式的侵犯版權活動,並密切監察網上情況。
海關呼籲市民,在未得到版權擁有人的特許,而在網上分發收費電視節目或任何侵犯版權複製品,可構成刑事責任。
根據《版權條例》,任何人若在網上分發侵犯版權複製品至損害版權擁有人的權利的程度,最高罰則是監禁4年及每份侵犯版權複製品罰款50,000元。
任何人在未得到版權擁有人的特許,而下載版權作品,包括收費電視節目,可構成民事責任,可遭版權擁有人民事索償。
根據《廣播條例》,任何人士在營商過程或業務運作中,進口、出售或任何未經批准的解碼器接收本地收費電視服務,均屬刑事罪行,最高罰則是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市民可致電24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刑事侵犯知識產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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