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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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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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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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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特區護照遊突尼斯享免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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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尼斯共和國已確定給予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待遇,最長可逗留3個月。

 

     這項安排讓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在旅遊時更感方便,並有助加強香港與突尼斯共和國在貿易、商業及旅遊方面的聯繫。 

 

     由即日起,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前往突尼斯共和國旅遊時,將獲免簽證入境待遇,最長可逗留3個月。

 

     目前突尼斯共和國國民可免簽證前往香港旅遊,最長可逗留30天。

 

     現時連同突尼斯共和國在內,同意給予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或落地簽證的國家和地區已增加至136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