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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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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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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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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玉萍騙信用狀囚3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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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

     宏凱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毛玉萍,被控詐騙信用狀貸款合共逾4,900萬元,較早時承認12項串謀欺詐罪名;今天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32個月,並命令11項相類控罪記錄在案。

 

     毛玉萍正就1宗「造市」及妨礙司法公正案件服刑。暫委法官麥健濤今天下令被告的刑期中的16個月,與「造市案」的3年半刑期同期執行。

 

     麥健濤判刑時指出,被告在該信用狀詐騙案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案件判刑起點應為4年,但考慮被告認罪,故減刑至32個月;並表示,相信被告確實對其所犯的罪行有悔意。

 

     2001年6月至2003年3月期間,被告與其他人士串謀欺詐5間銀行,即不誠實地致使香港南海企業有限公司,向該等銀行申請發出以宏凱為受益人的12張信用狀。

 

     他們向該等銀行提交虛假文件,訛稱南海與宏凱有買賣塑膠原料的商業交易,以證明有關信用狀的申請。

 

     該等銀行其後根據有關信用狀,向宏凱發放合共逾4,900萬元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