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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4月19日
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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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長涉詐騙25萬周五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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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警長伍偉業1項欺詐及1項企圖欺詐罪,控告他涉嫌詐騙1名受害人25萬元。被告暫獲准保釋,4月21日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有關懷疑欺詐罪行。

 

     41歲的伍偉業,被指涉嫌於2003年11月15日,虛假地表示由1名受害人從其銀行戶口所提取的25萬元,必須交回銀行業監理處,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該受害人將該筆款項給予他,而導致有關受害人蒙受不利。

 

     被告也被指涉嫌於去年4月22日,虛假地表示他被控詐騙罪及正被停職,而他的薪金遭凍結及急需金錢支付法律費用。

 

     被告涉嫌以上述虛假陳述,意圖詐騙,而企圖誘使有關受害人將一筆25,000元的款項借給他。

 

     廉署調查發現,在涉嫌欺詐罪行發生時,警方在有關受害人同意之下,將其一筆存放於銀行的25萬元款項凍結。當時警方懷疑該筆款項為受害人已離異的丈夫盜用得來的贓款。

 

     調查發現,警方後來同意將受害人的銀行戶口解封,但被告涉嫌向受害人聲稱,戶口中的25萬元須交回銀行業監理處;銀行業監理處自1993年已和金融管理局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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